试论湖北诗歌应如何走出地域写作的困境
追溯中国文学的起源,北看《诗经》,南看《楚辞》,它们都无不具有着十分浓厚而鲜明的地域特征。由此观之,各具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从诗歌发生之初已经出现了。从20世纪30年代前后的“京派” 至其后的“海派”和“山药蛋派”,其创作都具有浓郁的地域性。谈及个人,如沈从文的“边城文学”,张爱玲的“上海文学”,莫言的“高密文学”等个人写作亦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由此观之,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发展历程中,创作者对地域性的关照从未休止。
一、地理因子观照下的湖北诗歌
20世纪80年代,曾大兴在《文学地理学研究》中指出,“应从文学地理学的角度对不同地域的作家的创作进行分析,指出作家的创作风格很大程度上受到地理的影响,这里的地理因素涉及经度、维度、气候,不论是南北、东西还是气候之差都会影响文学的书写。”[1]严家炎也曾表示“地域对文学的影响是一种综合性的影响,不单单止于地形、气候等自然条件,更包括历史形成的人文环境的种种因素……”[2]由此观之,要窥探地理因素影响文学的内在理路,应该从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两种路径展开,诗歌作为文学的一员,当然亦如此。一方水土养就一方人,以此推之,一方水土也会养就一方诗歌。一个地区的自然与文化特色对当地诗歌的创作也有很大的影响。
在当代中国诗歌创作中,湖北诗歌独树一帜,具有较强的地域特征。这种特征形成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当地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二是博大精深的楚文化。江河南北纵横交汇,地貌多元,有山地、丘陵、平原、岗地四种地貌类型。这里是楚文化的发祥地,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楚文化孕育并传承于此。在这种独特地理因素的影响下,大批优秀的地域性诗人应运而生,其中,诗人哨兵的诗歌最具湖北地域特色。哨兵的诗歌大多围绕洪湖这个意象展开的,他的诗集《江湖志》收录了149 首诗,其中有118首出现了有洪湖特色和当地自然特征的意象,如螃蟹、水鸟、鱼虾、渔火、菱角、芦苇等。
《菱角》一诗,借助菱角这一在湖里常见的意象来表达诗人对故乡矛盾与纠结的感情。“养我者,可索我命/十岁,菱角/仿佛备好晚饭的巫师,蛊惑我/独自下湖,水草/就像镣铐,锁住了童年。”故乡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但是如果只是拘泥于此,闭关自守,它也会禁锢我生命的自由。诗人以此来告诉我们一个普世的哲理:任何事物都存在二元对立的悖论,那些对我们产生很大效用的事物,有可能也会成为禁锢我们的镣铐。《在子贝渊》通过洪湖交易所的生意热闹场面的描写,来控诉人们对洪湖水产资源过度开发的行为。“拖着野鸭、桂花鱼、螃蟹、乌龟和小禽兽/犹如拖着我们的影子。”“兽性、甜美,在子贝渊/在我们的苦楚中。”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人们疯狂地对生态资源进行开采,到头来会得到大自然的惩罚。总之,哨兵以洪湖为中心意象,力图揭櫫自然环境的独特与历史更迭的过程。诗人善于从普通的事物中攫取深奥的玄思,以普通的事件烛照普世的哲理,从而召唤人类的普世价值。他往往超越洪湖的狭小空间去透视与折射整个人类与整个世界。
二、面临的尴尬
在文学创作批评当中,“地域性”向来是一个有待商榷而又吊诡的概念。从五四时期开始,在讨论文学话语中的“地域性”因子的时候,一种以严肃、正统著称的“启蒙话语”对此进行抗辩。“启蒙话语”认为所有的“地域性”应该如城中村一样被拆除,被改造。在这样的阴影之下,文化有了层次分明的等级,有了优质与次等的二元对立。农村边远地区或边疆地区的地域文化面对自身时,则难免露出“次等”文化的羞愧之色。这样的文化环境久而久之也促生了地域性诗歌写作的诸多尴尬局面。在地域诗歌发展的过程中,有的诗人往往采用雷同的意象去表达地域性的特征。由于没有足够和深刻的对生命的真切感知与思考,诗人往往陷入模仿的窠臼或同质化的境地。另外,地域性诗人群将自己的地方特色或个性发展到顶端的时候往往会遭遇瓶颈期,诗歌语言的枯竭和资源的匮乏也导致地域诗歌的式微。
湖北诗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地域写作的困境,成因有以下三个:首先,有的诗人在诗歌中不自觉流露出那种放浪形骸与恃才傲物的心态。即使很多当代的湖北地域诗人有自觉吸收传统楚文化与主动创作的意识,能走进巴山楚水,在天人合一中接受楚文化的熏染,在当地的大自然中捕获写作灵感;但有一部分诗人缺乏深厚的学养,也不愿走出书阁去接受大自然的洗礼,对于传统的楚文化的接受只是“填鸭式”的输入,对源远流长的楚文化的理解只流于表面,不能抓住其精髓。缺乏深度吸收与加工的楚文化,在诗歌中只能以机械与粗陋的方式亮相。从理论上讲,湖北地域诗在进行创作之前,应该对荆楚文化所囊括的哲学、民俗、科学、艺术都有深度的阅读与思考。但是有的诗人对悠久的楚文化缺少应有的敬意,在没有深度咀嚼楚文化的前提下就去大肆创作。在诗中随便搬来几个楚文化的标志用语与意象就宣称自己具有楚文化意蕴。其次,湖北是楚文化的正宗嫡传,当地的诗人不免有种盲目的文化优越感,有着“惟楚有才”和放浪形骸的创作姿态。在面对外来文化时,他们常常闭关自守,自高自大。这种过度的文化自信导致楚文化的停滞与固化,不能更好地顺应时代的潮流。对旧有文化的过度沉湎,只能导致其故步自封,失去应有的活力。不考虑时空的变化,对旧有文化的全盘接受是不理智的。只有去粗取精,打开文化之窗,与各民族文化交流,才能创造出有生命力的诗歌。最后,当今湖北诗人不能够激活“集体创作”的内在理路,主要是很多诗人缺乏集体诗歌创作的观念,无法在“个人写作”与“集体写作”两个机制之间达到一定的共谋。很多湖北诗人习惯各自为战,没有向心力,如一盘散沙,也一直没有出现像明代“公安”与“竟陵”那样的文学流派。这些问题在湖北诗歌的发展中日益严峻,不能不引起关注。